
平順縣恒瑞石材有限公司 大理石、花崗巖板材加工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公示
編輯:2021-06-11 11:18:57
建設單位:平順縣恒瑞石材有限公司
編制單位:山西眾智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
一、驗收項目概況
1.1 項目提出的背景 平順縣恒瑞石材有限公司位于平順縣西溝鄉池底村東北 150m 處平順西溝鑫海冶煉有限公司 現有廠地內。2015 年 5 月,平順縣恒瑞石材有限公司根據平發改字[2015]58 號在平順縣西溝鄉石 埠頭村北側約 200 米處建設大理石、花崗巖板材加工項目,山西清澤陽光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接受 委托編制了《平順縣恒瑞石材有限公司大理石、花崗巖板材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平順縣 環境保護局以平環函[2015]33 號對平順縣恒瑞石材有限公司大理石、花崗巖板材加工項目環境影 響報告表進行了批復,由于項目占用場地被政府征用,項目必須另行選址重新建設。 2017 年 7 月 17 日,平順縣發展和改革局以平發改審字[2017]14 號文對本項目進行了備案。
1.2 項目基本情況 1.2.1 項目名稱、性質、建設單位、建設地點 項目名稱:平順縣恒瑞石材有限公司大理石、花崗巖板材加工項目 建設單位:平順縣恒瑞石材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長治市平順縣西溝鄉池底村東北 150m 處平順西溝鑫海冶煉有限公司現有廠地內。
1.2.2 項目環評及批復情況 2017 年 7 月 17 日,平順縣發展和改革局以平發改審字[2017]14 號文以《平順縣企業投資項 目備案表》對本項目進行了備案。 2017 年 10 月,山西清澤陽光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平順縣恒瑞石材有限公司大理 石、花崗巖板材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2017 年 11 月 16 日,平順縣環境保護局以平環函[2017]107 號文《關于平順縣恒瑞石材有限 公司大理石、花崗巖板材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對該項目環評進行了批復。
1.2.3 項目開工、竣工及調試時間 本項目于 2017 年 12 月開工建設,2018 年 9 月工程主要生產設備和環保設施基本建成,2018 年至 2019 年秋冬季執行秋冬停產措施,2019 年 5 月才開始調試,目前調試合格。
1.2.4 申領排污許可證情況 平順縣南掌村通達石料廠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申領了山西省《排污許可證》,證書編號為 911404253444341791001P。
1.3 驗收工作概況
1.3.1 驗收工作由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國務院[2017]682 號令《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 管理條例>的決定》、國環規環評[2017]4 號文《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規定和 要求,建設單位應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 設施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 產或者使用。因此,平順縣恒瑞石材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正式委托我公司承擔本項目竣 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
1.3.2 驗收工作的組織與啟動 接受委托后,我單位于 2018 年 10 月 20 日組織成立了竣工環保驗收工作組赴現場進行現場調 查,收集了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環評批復等相關的環境保護資料,并對建設單位環保措施落 實情況、環境管理情況進行了實際調查。
1.3.3 驗收報告形成過程 我單位根據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環評批復的相關要求以及現場勘查,確定了本項目的驗 收范圍為該公司大理石、花崗巖板材加工項目(包括配套建設的環保工程等),并于 2018 年 11月編制了驗收監測方案。我單位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23 日依據驗收監測方案對項目污染源進行 監測,并完成了驗收監測報告。 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的規定和要求,以及現場收集的資 料、現場調查的實際情況和監測報告,我單位驗收工作組人員現編制完成了《平順縣恒瑞石材有 限公司大理石、花崗巖板材加工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
二、驗收依據
2.1 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6 年 9 月 1 日施行;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施行; (4)《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6 年 1 月 1 日施行; (5)《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15 年 4 月 24 日); (6)《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1997 年 3 月 1 日)。
2.2 規章及規范性文件 (1)《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682 號,2017 年 10 月 1 日); (2)《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 16 號修正,2010 年 12 月 22 日); (3)《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的通知》(環辦[2010]62 號,2010 年 5 月 7 日); (4)《關于印發<山西省環境保護廳建設項目“三同時”監督檢查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 規程>的通知》(晉環發[2010]332 號,2010 年 9 月 15 日); (5)《山西省環境保護廳關于進一步簡化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和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程序及內容 的通知》(山西省環境保護廳,晉環發[2013]86 號,2013 年 11 月 3 日); (6)《關于加快推進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工作的通知》(山西省環境保護廳,晉 環發[2014]180 號,2014 年 12 月 24 日); (7)《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 號,2017 年 11 月 20 日)。 (8)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的公告(生態環境部, 公告 2018 年第 9 號,2018 年 5 月 15 日)。
2.3 技術性資料及文件 (1)《平順縣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表》,平順縣發展和改革局,平發改審字[2017]14 號,2017 年 7 月 17 日; (2)《平順縣恒瑞石材有限公司大理石、花崗巖板材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山西清澤 陽光環保科技有限公司,2017 年 10 月; (3)《關于平順縣恒瑞石材有限公司大理石、花崗巖板材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平順縣環境保護局,平環函[2017]107 號,2017 年 11 月 16 日。
三、工程建設概況
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3.1.1 地理位置 本項目位于山西省長治市平順縣西溝鄉池底村東北 150m 處平順西溝鑫海冶煉有限公司現有 廠地內,項目北面、南面為田地,東面為荒山,西面為 672 縣道。廠址中心地理坐標為:經度 113°26'44.16",緯度 36°9'21.66"。 本項目地理位置見圖 3-1,項目周邊關系見圖 3-2。
3.1.2 總平面布置圖 本項目位于平順縣西溝鄉池底村東北 150m 處平順西溝鑫海冶煉有限公司現有廠地內,占地面 積為 11440m2,不在平順縣城市規劃范圍內。本項目廠區內主要建有鋸切車間、研磨車間、成品 車間、辦公樓、食堂、宿舍樓,辦公、生活區位于廠區東側,廠房位于廠區西側。工業場地總平 面布置圖見圖 3-3。
3.2 工程建設內容 3.2.1 建設規模 本項目生產規模為年加工 70000m2大理石、花崗巖板材。
3.2.2 產品方案
3.2.3 工程投資及資金來源 工程總投資為 2000 萬元,資金來源為建設單位自籌解決。
3.2.4 職工人數及工作制度 本項目勞動定員 40 人。年工作 215 天,每天生產時間 8 小時,一班生產。
3.2.5 主要建設內容 本項目新建生產車間、產品庫房,利用場地內原有的辦公樓、宿舍樓、食堂,購置鋸切、研 磨、運輸等主要生產設備以及輔助設施、環保工程。
3.3 原輔材料及能源
3.4 公用工程
3.4.1 供電 本項目供電工程由平順縣西溝鄉供電所提供,廠區分別設一個 315KVA 和一個 200KVA 的變壓 器。
3.4.2 給排水 本項目用水由平順縣供水管網提供,可以滿足本項目用水的需求。 本項目用水主要包括生產用水補充量、生活用水、道路灑水和綠化用水。 本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生活廢水排入旱廁,定期清掏,用于周圍農 田施肥。
3.4.3 供熱 本項目冬季不生產,因此不涉及供暖問題。
3.5 生產工藝
3.5.1 工藝流程簡述 本項目生產工藝流程如下: 外購大理石板或花崗巖石板經切割機(本項目采用濕法切割)切割成板,然后經打磨機(濕 法)進行修整,修整成型的石板經角磨機(濕法)打磨成客戶需求的石板及附屬部件。
3.5.2 工藝流程圖
3.5.3 主要設備情況
3.6 項目變動情況 本項目建設地點、產品方案基本與環評保持一致,工程主要變更內容見表 3-6。
四、環境保護設施
4.1 污染物治理措施
4.1.1 廢氣治理措施
1、碎石塊堆放產生的粉塵 本項目設有碎石、渣石堆場,位于廠區東南側,占地面積為 256m2。 根據現場調查,堆場東側為 2m 高圍墻,南、北側設置 1.5m 高圍擋,設彩鋼頂棚,地面硬化 并做防滲處理,設置噴淋灑水裝置(廠區共設 35 個噴頭)。
2、碎石塊運輸產生的揚塵 碎石塊尺寸較大,運輸過程中產生的揚塵量很小。 運輸過程中采用篷布遮蓋,對廠區內地面進行硬化,運輸道路進行灑水抑塵,并限制汽車超 載和車速。
3、切割過程中產生的粉塵 本項目大理石板、花崗巖石板在切割過程中產生粉塵。 根據現場調查,切割采用濕法切割,產生的粉塵較小。
4.1.2 廢水治理措施
1、生產廢水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切割、打磨采用濕法,會產生廢水。 根據現場調查,生產過程中廢水進入循環水池循環利用,廠區建循環水池 2 座,分別為 507m3 (位于東北角)和 792m3 的(位于北側),循環水池做防滲處理,無生產廢水外排。
2、生活廢水
本項目用水主要為職工生活用水、職工洗漱用水、食堂用水,產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廠區旱廁 內,旱廁定期由企業清掏用于其農田施肥。
4.1.3 噪聲防治措施 本項目在運行中產生高噪聲的設備主要有切割機、切石機和拋光機等,噪聲源源強為 80-100dB(A)。根據現場調查,生產設備均置于室內,四面墻體及屋頂安隔聲、吸聲材料,設備基 礎減震等措施。
4.1.4 固廢治理措施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有生活垃圾、石板切割產生的碎石和循環水池清理產生的石渣。
4.2 其他環保設施 本項目在辦公區和宿舍區之間建 1 座 150m3 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池做防滲處理,收集后 的雨水經沉淀后,用于綠化及降塵灑水。 2018 年 10 月 8 日,平順縣環境監察大隊對平順縣恒瑞石材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予以備案,備案編號 140425-2018-003-L。 本公司不屬于國控重點污染源、重金屬企業以及其他國家規定必須安裝在線監測裝置企業, 本項目未安裝在線廢水、廢氣監測裝置。
4.3 環保設施投資及“三同時”落實情況
4.3.1 環保設施投資 本項目總投資 2000 萬元,其實際環保投資約 140 萬元,則占總投資比例為 7%。
4.3.2 “三同時”落實情況 2017 年 11 月 16 日,平順縣環境保護局以平環函[2017]107 號文對該項目進行了環評批復。 根據現場調查,該項目在設計和建設過程中確保環保工程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 投入使用。環評要求的環境保護措施及完成情況見表 4-2。
五、環評主要結論與建議及環評批復要求
5.1 環評主要結論與建議
5.2 環評批復要求 2017 年 11 月 16 日,平順縣環境保護局以平環函[2017]107 號文對該項目環評進行了批復。
六、驗收執行標準
七、驗收監測內容
受平順縣恒瑞石材有限公司委托,山西眾智檢測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至 23 日對 平順縣恒瑞石材有限公司大理石、花崗巖板材加工項目廠界無組織廢氣及噪聲進行了監測。
八、質量保證及質量控制
8.1 監測分析方法
8.2 監測儀器
8.3 監測過程質量保證
九、驗收監測結果
9.1 生產工況
9.2 污染物監測結果
9.2.1 廠界無組織監測結果
由監測結果可知:監測期間廠界無組織廢氣中顆粒物排放濃度差值*大為 0.476mg/m3,滿足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 2 中的排放濃度標準限值。
9.2.2 噪聲監測結果
由監測結果可知:監測期間廠界晝間噪聲值在 58.8-57.3dB(A)之間,夜間噪聲值在 48.3-45.3dB(A)之間,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 類標準限 值,晝間 60dB(A),夜間 50dB(A)。
9.3 污染物排放總量核算 根據本項目所采用的生產工藝,本項目不產生有組織粉塵排放源,廢水回用于生產用水,循 環使用不外排;故本項目不申請總量控制指標。
十、驗收監測結論
10.1 工程概況 平順縣恒瑞石材有限公司大理石、花崗巖板材加工項目位于平順縣西溝鄉池底村東北 150m 處平順西溝鑫海冶煉有限公司現有廠地內。本項目占地面積 11440m2,生產規模為年加工 70000m2 大理石、花崗巖板材,項目總投資為 2000 萬元。 2017 年 7 月 17 日,平順縣發展和改革局以平發改審字[2017]14 號文對本項目進行了備案。 2017 年 10 月,山西清澤陽光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平順縣恒瑞石材有限公司大理石、 花崗巖板材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7 年 11 月 16 日,平順縣環境保護局以平環函[2017]107 號文對該項目環評進行了批復。
10.2 污染物排放監測結果
10.2.1 廢氣監測結果 廠界無組織顆粒物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 2 中的標準 限值。
10.2.2 噪聲監測結果 監測期間廠界晝間、夜間噪聲值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 類標準限值。
10.3 驗收結論 經過現場勘查,本項目環評審批手續齊全,項目各項環保設施、措施均基本按照環評及環評 批復要求建設完成并調試合格,未有不能通過驗收的情況,并且委托的監測單位具備法定監測資 質,監測報告內容完整,結論準確。因此,本項目具備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的要求。
10.4 建議 (1)加強環保設施的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保證污染防治設施的正常運行,確保污染物長期 穩定達標排放,以減輕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2)項目運營期間加強對石渣的全封閉管理,嚴禁露天堆放,廠區定時清掃和灑水,減少揚 塵污染。 (3)噴砂機需配套建設污染防治設施,并完成相關環保手續后,方可投入生產。 (4)加強鋸切、研磨工序的廢水管理,杜絕生產廢水亂排,確保生產廢水經沉淀后循環利用, 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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